在校大学生,可以回本省报考教师资格证。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对于考生的报考地,有明确规定:
1、申请人应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扩展资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1、身份证明;
2、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4、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5、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