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的身份证,仍然是真实有效的,可以继续使用;挂失并登报声明,并不会导致丢失的身份证在物理上无法使用,而是指在法律上无效;挂失并登报声明,属于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是:因原身份证被冒用等非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本人无需再承担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 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二、身份证挂失是补办身份证的必要条件。登报声明,是法律上免责的极好证明。
1、身份证挂失。
在发现身份证丢失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身份证的挂失,身份证一旦被人利用后果不可预测,应当立即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挂失。
2、网络或媒体挂失声明。
在当地派出多进行挂失后,还需要到网络或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必要的声明,以免别人使用本人身份证进行非法行为,导致本人背黑锅,因难以举证而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