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中国的主要措施:
1、没收官僚资本和建立国营经济,既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同时又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人民政府还收回了帝国主义把持近百年的海关管理权,肃清了帝国主义在华经济侵略势力。
2、通过“银元之战”和“米棉之战”稳定了全国的物价。
3、将全国财政经济由中央统一管理,形成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这在当时是很必要的。
4、通过土改,合理调整工商业和精兵简政措施,使国家财政经济根本好转。
5、人民政府领导人民大力恢复和发展生产,引导农民互助合作,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在城市、工矿企业进行了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对恢复和发展生产起了重要作用,也完成了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
扩展资料
1956年上半年三大改造完成后,党中央提出今后全党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把我国尽快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以后又逐步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从1957年到1966年的10年,党正是按照这一战略目标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在此期间发生过许多失误,有些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但总体看,这个时期一直没有放松发展生产,特别是1961年至1965年进行五年国民经济调整,使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呈现欣欣向荣景象。
经过全国人民的努力,在短短三年时间内,就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到1952年底,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77.5%。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145%,农业总产值增长48.5%,主要产品产量大大超过了建国前的最高年产量。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提高70%左右,各地农民的收入一般增长30%以上。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为开展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民经济恢复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