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做了三年多了,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提出不做了(7.31号)本来公司要求提前一个月打报告,但是我提前几天打报告,可以吗,现在我要求双倍赔偿,我的工资底薪是1000加津贴450,加提成每个月大约1450到5000不等的工资,我把这全部工资算在内双倍赔偿还是只算底新双倍赔偿呢,另外,我们公司没有工资条,发工资的时候只是在会计那里领钱,签字就好了,针对这个,我怎么取得证据证明,还是不要每个月工资证据也可以了解得到呢,我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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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样去讨回工资?(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劳动者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劳动者在其企业的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工作证等;4、录音、录像、照片:劳动者在上下班时的录音录像,或者其他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5、网络聊天信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并证明通讯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6、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往来的短信记录。(二)关于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先行支付,然后等到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结果决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关于律师费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对于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从而免除律师费,法院诉讼费方面,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免交、减交或缓交。这有一个法律常识就是:劳务纠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且成本较低、程序较为简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别大,内容特别复杂的都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那么,该找谁来做劳动仲裁呢?一般是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劳动仲裁委会向你索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时,只要将你在最开始收集的那些证据(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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