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可以是定量的,比如价格、服务速度等,也可以是定性的,比如设计、客户体验等。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如果能达到以下的几点目标,那么将有助于我们为客户创造价值。(1)新颖性;有时我们理解的先进性新颖性并不是很准确,我们总在努力地发明或创造一些从未出现过的产品或功能或服务,实际上这是极端地困难的,可笑的是我们研究了几年,终于新产品发布了,但你却可悲的发现在别的地方类似的产品已经泛滥成灾。所谓的新颖性,我的理解是如果能够满足客户从未感受和体验过的全新需求,那是上上者,如果能让客户用得更开心更方便更提高效率节约成本,那也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因此新颖性并不总与技术有关。
(2)高性能;改善产品和服务性能是一个传统意义上创造价值的普遍方法。但说实话,有时候性能是一种阴谋,比如PC行业的摩尔定律,够牛逼了吧,你辛辛苦苦的血汗钱终于买了台PC
,但用不到一年,他们说OUT了,要更新换代了,速度越来越快,磁盘空间越来越大,应用软件越来越复杂与占用空间,可怜的人类变得越来越傻瓜。我也认为尽管性能不断地飘高,但并未能在用户需求方面促成对应的增长。
(3)可定制化;定制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个别客户或客户细分群体的特定需求来创造价值。这是中国软件应该深思与努力的方向,我始终觉得让客户参与制作与定制是一个非常好的思路,旧社会旧年代里我们可以将客户视作傻瓜,但新社会新年代里我们要让客户变得聪明与主动,也让他们在爽歪歪的定制与制作过程中真正地体验到当家作主的感觉。
(4)好的设计,好的用户体验;
这一点不用多说,看看苹果的系列产品吧。但中国真的缺乏人才或者说真的缺乏这种理念。
(7)风险抑制;当客户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时候,帮助客户抑制风险也可以创造客户价值。
(8)品牌/身份地位;客户可以通过使用和显示某一特定品牌而发现价值。这个国外做得很好,比如劳力士,万宝龙,奔驰,宝马,LV,
GUCCI等,但中国人用得最广最透最滥,比如“表哥”“表叔”们。
(9)可达性;将产品和服务提供给以前接触不到的客户是另一个创造价值的方法。这既可能是商业模式创新的结果,也可能是新技术的结果,或者兼而有之。
(10)便利性/可用性。
使事情更方便或容易使用可以创造可观的价值。一个软件,如果需要培训几天客户才能使用,那是一个失败的产品,产品是要为客户提供便利与提高效率的,简单性永远是产品追求的第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