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是违法的。
所有的用人单位都有义务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如果不缴纳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案例:
工资条上的收入是8000元,可拿到手的不到5000元。虽然收入不低,日子还是过得紧巴巴的。”近两年,企业职工的工资涨得不慢,但仍能听到这样的抱怨。
打工族感觉收入涨得不多,企业有苦难言:给职工涨300元的工资,企业就要掏出500元,让企业承受了很大压力。
企业多掏了钱,职工却没多得,钱都去哪儿了?主要是用在了“五险一金”上。“五险一金”,指的是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主要是由企业和职工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来共同缴纳。在很多地方,这一比例已占到职工工资的40%以上。
职工涨工资,企业要出两笔钱:既要掏涨工资的钱,又要多缴“五险一金”,背负双重负担;职工的工资涨了,也拿出钱来按比例多缴“五险一金”。这样一来,企业花了不少钱,劳动力成本明显上升,但职工的“获得感”不强,手头可支配的现金并不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谈“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涨得不慢还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