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失信孩子也有上学的权力,如果有失信情况存在,可以通过上公立学校等来接受教育,而民办学校收费要比公立高中收费高,禁止报名是合法的。
潍坊市相关部门对失信人员的出行和消费行为列出了明确禁止项目,其中一条就是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民办学校比公立学校费用高,需要家长具有一定经济能力,所以他们对失信人员执行上述文件精神并无不妥。从政策而言,应该落实“四类失信人员的子女不允许就读于民办学校”的政策。
国务院在《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里有详细的说明,包括:
1、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人;
2、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人;
3、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的人;
4、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人。
扩展资料
讨论失信惩戒问题的基础,是确保孩子的公平受教育权。如果有相关规定,校方执行没有问题,这也是校方的理念。但是不建议因为父母的错误影响孩子成长,毕竟不是一码事。父母有问题不代表孩子也有问题,这种连带没有价值、没有意义。
但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周长鹏认为,诚信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昌乐二中的做法并没有突破法律边界。如果有失信情况存在,就不能进行高消费。
昌乐二中这类民办学校收费要比公立高中收费高,出台此规定是合法的。对于有些家长的质疑,认为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利,这是一种误读,孩子的教育权利是有保障的,可以通过上公立学校等来接受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