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2023-06-03 综合 37阅读

中山市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1、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包括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提供护照时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详细户籍地址)。

3、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居住地住址证明即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馆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格式见附件)。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就读居住的,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不在学校居住的,提供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地址证明以及亲属(监护人)关系证明(出生证、户口簿等)。

4、申报人相片。

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的监护人或近亲属,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或枣芦其委托代理人可以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申报居住登记的需提供代申报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双方关系证明(出生证、结婚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租房合同、委托书等)。

扩展资料:

签注居住证:

1、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所在镇(区)承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3、所需岁毁材料

(1)居住证原件;

(2)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3)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签注居住证。代签注的,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双方关系证明(出生证、结婚证、户口簿、委托书等)。

4、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乎岩备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5、属于经核查或经申报已注销居住登记或居住证信息,不予签注,需重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再申领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中山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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