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的伤情鉴定,和司法部门的鉴定有什么不同

2020-04-26 社会 119阅读
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是依据职权作出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不接受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机构是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接受社会委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七、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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