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将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军官军衔共分3等10级,即: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新的士官制度主要有7个方面的改革。包括调整士官军衔制度。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将提高中高级士官基本工资。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扩展资料:
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授衔,授予55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上将军衔,之后又增加两位,总共57位,称为开国上将,此时上将位于大将之下、中将之上。196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消军衔制度,后于1988年恢复,有152位高级军官警官被授予上将军衔,此时的上将位于一级上将之下、中将之上。1994年取消一级上将后,上将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最高军衔。
截至2014年7月,自1955年中国首次实行军衔制和1988年恢复军衔制以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已有208人获上将军衔警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军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