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款人没钱偿还,借据没有注明利息和还款日期,我是担保人,现在债主找我还款和利息,我有什么责

2020-09-23 社会 130阅读
一、要看你的担保是什么担保,才能确定你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1、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两种担保的法律后果;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法律依据:《担保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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