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正常执勤应该怎么配合?

2023-05-14 综合 32阅读

我国法律赋予警察执法权,“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在接处警现场,公民应该绝对服从警察,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对抗警察的借口。那么妻子撕咬交警大腿,面对警察执法你必须知道什么?

妻子撕咬交警大腿

9月1日上午,成都金牛区茶店子附近,一名渗洞年轻女子横躺在地上,双手紧抱着一名交警的大腿,口中不断呼喊“交警打人”……真相果真如此?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拍下了现场全过程。当天上午10点过,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执勤时。

发现一辆电瓶车违法载人,遂上前纠正并进行处罚。但在执法过程中,车上女子不仅拒绝配合,还现场辱骂执法民警。就在民警喝止其行为时,该女子则突然倒地,紧抱民警大腿撕咬。目前,该女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面对警察执法你必须知道什么?

1.辱骂执法警察,会被直接拘留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雹喊毁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妨碍执行公务,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源备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警察来说,权力与义务是一体的。积极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就是警察的内在义务。如果只将执法权理解为专断权力,则可能导致任意执法;如果只将执法权理解为义务负担,则可能懈怠执法。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警察执法形象,应该是不卑不亢、合理合法、积极规范地处置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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