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信用卡变化:更方便持卡人
《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也就是说,今后银行收取用户透支利率将在0.0035%—0.005%之间。新政策提升了发卡机构信用卡利率定价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同时,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溢缴款利息标准等,进一步拓展创新空间。
《通知》规定,持卡人通过ATM办理预借现金提取业务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这样的规定,当持卡人在急需现金的时候,给予了比现行政策更高的限额,提高了信用卡的竞争力和使用场景,方便了持卡人。
《通知》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信用卡新规中,央行虽然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这并不等于还不上也不用罚钱,而是改为由银行收取“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