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吐:本法适用于摄入毒物时间1-2小时内,用阿扑吗啡每次0.07毫克/千克体重皮下注射;1%硫酸铜溶液灌服,幼犬每次20毫升;吐根糖浆,幼犬每次1-2毫升/千克体重;3%双氧水,幼犬每次5毫升。
▪洗胃:本法适用于摄入毒物2小时以内,尚未吸收和不能使用催吐药或催吐药达不到目的时。
▪吸附毒物:经口摄入毒物已超过1-2小时,虽如肠道但未完全吸收可用本法。活性炭是常用的吸附剂,一般剂量,幼犬每次3克/千克体重,用温开水稀释成3-5倍胃管灌入。半小时后再灌入硫酸钠,幼犬1克/千克体重,同时灌入适量水。
▪灌肠:一般洗肠液选用0.1%高锰酸钾,或普通水。每次灌肠借宿用手指适度按压肛门片刻,再放开,以使灌肠液在肠道内停留一段时间。
▪导泻:为了加快肠道内容物排出,减少吸收,一般使用导泻法。长选用硫酸钠或硫酸镁,1克/千克体重,或石蜡油3-5毫升/千克体重,经口服投喂。经口摄入的毒物为非脂溶性毒物,也可选用植物油,3.5毫升/千克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