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土地确权之后,如果父母去世了,子女可以继续耕种土地吗

2020-05-21 时事 132阅读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只要子女的户口还在原集体并且与父母登记在同一家庭户中,则算是该家庭户的集体人口,家庭承包的土地依然可以继续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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