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原因,也是最大的原因,就是粤语可以实现完全的书面语朗读——就是它的每一个字的发音与正字没有冲突。
粤语在官方里面定义为一门方言,主要是指它的通用程度和范围,但是它到底有几“方”了我们先来科普一下。
上面为粤语的“专用”词汇,有个别字似乎可以和潮汕话与客家话这另外两门广东两大方言通用,具体是哪几个就搞不清楚了,没有专门研究过。
以上的这些字大多数都是原来的汉字正字里有的,但是有少部分是粤语自创的(或南方这边自创的,起源不可追查了),这些字在传统的汉语正字里全部都是异体字,而且大多数的原义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而有意思的是,这些异体字,大多数却是粤语里最高频使用的词汇。如我们的“的”,粤语是用“慨”—按照汉字的象形意形创造理念,这个字就不合理了,因为更多“的“这个字怎么会用口字旁了?对不对?
还有粤语里的“讲话”——“讲嘢”,“言”字旁+舌头,是正确的字型结构。粤语却偏偏用“野”+口,这种用法绝对是传统正字的异端。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很多人对粤语的第一眼关注点很容易就被这些“异端”字吸引,进而认为粤语是一门和其他方言没啥区别的很“方”的方言——懂我意思吗?
这一点优势,粤语完全可以与普通话平分秋色,尽管按《中华大字典》40000多个汉字的数量来看,粤语还是无法和普通话PK书面正音得。但若按一般掌握4000个单词左右就拥有不错的口头表述能力这一点,也就是有限度的PK里,粤语与普通话绝对是可以5:5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