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2、户籍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1份);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仅供查验);
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原件仅供查验);
5、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仅供查验);
6、历次离婚的法院判决书(原件1份)或离婚协议(原件1份)。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当事人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办理机关向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情况,进行追踪随访服务。
特殊情况办理流程:
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多次、多地流动无法出具证明婚育情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当事人提交个人诚信承诺;受理机关向育龄夫妻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信息;经核查无误后即时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