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今年也就是2018年的10月1日,开始实施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就是说当我们的薪资缴纳五险一金之后,剩下部分也就是纳税部分不超过5000元,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方面,如果以月为单位,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七档:
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3%税率;
超过3000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
最高档即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最高税率。
扩展资料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