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
1.“全文文字复制比”小于15%者,视为通过,可直接送审。
2.“全文文字复制比”小于25%者,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认定结果,导师可作出修改后送审、修改后重新检测的具体处理意见。
3.“全文文字复制比”在25-40%之间者,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情况负责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与性质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重新检测或延期半年答辩的处理。
4.“全文文字复制比”在40%及以上者,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情况负责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与性质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处理意见。原则上必须延期半年答辩;情节严重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