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每隔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是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经济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
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条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条例发布第一次经济普查为2004年外,以后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
扩展资料:
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表分为以下三类:
1、普查通用表。
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普查表、企业普查表、非企业单位普查表;
2、专业普查表。
包括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的普查表;
3、部门普查表。
包括铁路运输业普查表、银行业及相关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证券业、保险业财务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