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村镇银行,就是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不属于任何银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金融机构,受省政府委托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湖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受省政府委托,在全省范围内履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金融机构。省委、省政府按厅级单位管理省联社。省协会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实行垂直管理。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分别为7326亿元和3892亿元,存贷款总额居全省金融机构首位。
拓展资料:
其主要职能是:督促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落实支农工作;制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完善内控制度;对农村信用社雀悔业务经营、财务活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及内部管理等工作进行辅导和审计;督促农村信用社依法选举理事和监事,选举、聘用高级管理人员;指导防范和处置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指导、协调电子化建设;指导员工培训教育;协调有关方面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参蔽友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省联社不对公众办理存、贷款业务。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经过60多年的发展壮大,已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与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在支持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发挥了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宏岁槐用。至2013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达到4065家,法人机构131个,其中省级联社1家,市级联社1家,办事处12家,农村商业银行27家,农村合作银行4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86家,有正式员工38527人。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5320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2670亿元;负债总额5070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45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