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超市卖过期食品赔偿如下:
1、赔偿损指李失。
2、向消费者支付唯燃迟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拓展资料: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款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超市卖过期食品的法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段春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