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穿统一的服装
1、要求:
①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
②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
③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2、规定
①公司机关员工日常办公、供电所检查、营业窗口员工统一着正装(春秋或夏装)。
②员工在线路工作、设备巡视、抄表、变电站日常值班时着蓝色夹克工作服。
③员工在值班、抢修、施工、变电检修、上门服务时着橘红色夹克工作服。
④、公司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活动统一着正装。
⑤、有特殊要求的另行通知。
四、工作服使用年限及折旧:
1、 按公司规定工作服的使用年限设定为三年,从员工领用之日起计算。折旧办法如下:
①员工使用工作服一年内离职的,退还工作服或以60%折归个人。
②员工使用工作服二年内离职的,退还工作服或以按40%折归个人。
③员工使用工作服三年内离职的,工作服折归个人。
④如因个人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使用年限提前应视情节予以赔偿。
2、离职的员工须把工作服洗涤干净后交还办公室;未洗涤干净的,收取洗衣费15元。
五、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办公室负责员工工作服的发放、监督和检查,各部门配合进行日常管理。
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扣罚员工30元/人次、部门负责人50元/人次。
六、本管理制度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七、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