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闯红灯。
只要在黄灯亮时,车辆已越过停止线,可以继续通行,不属于闯红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八条道路通行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1、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2、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