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规定,2017年5月1日起,东莞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东莞市居住证》可以在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就近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其他”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个人游、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
4、申请人系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省外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提示:港澳通行证探亲、商务、逗留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探亲、学习、商务、乘务、其他、应邀赴台签注仅能在东莞市公安局办事大厅窗口申请办理。
扩展资料:
续签
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少数城市可以邮寄续签,如江苏连云港市)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30元。
【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