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
一、适用对象为:
1、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人员;
2、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3、本市户籍人员及就业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
4、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
5、省内非广州市户籍居民;
6、广州市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
7、 省外户籍人员。
二、不适用对象:
外省户籍申请人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扩展资料
办事提醒:
1、申请人可同时预约三类证件: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如选择同时预约办理多种证件,请在本次预约中同时填选;
2、申请人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通行证类证件的有效期,同时要预留30天的办证时间;否则,公安部门不予以受理。例如:您申请1年有效的香港签注,请确保您所持有的通行证有效期在1年30天以上。
3、 同一公民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4、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资料,对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5、申请成功后,如因故未能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办理相关业务的,请重新上网预约申请;
6、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