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就是你,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也受理了,法院可能当即就决定立案了,法律规定立案5天之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具体规定可以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给你强调一下: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收到答辩状5日内送达原告;等等
所以,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法院受理后,决定立案,将起诉状送达被告,这很符合程序,并且这个法院恨高效哦,你要庆幸你遇到这么高效的法院。你为什么要纠结被告知道被起诉了呢?被告就是有权利知道被起诉,法律明确规定要被告知道的,这个法院没有责任,而且恨棒,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