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的法院不受理,说要到被告方户口所在地起诉,是真的吗?

2022-07-24 社会 49阅读
你以民事诉讼起诉的案子,法院的讲法是正确的。《民事诉讼》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是:“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而其他诉讼就不适用这一条款了。如刑事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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