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异地年检取消委托新规定

2020-04-21 社会 139阅读

根据2018年6月15日,公安部印发的《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在推行省内异地检验基础上,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其他汽车实行跨省(区、市)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全国范围“通检”。

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扩展资料:

车辆年检规定最新变化

1.取消环保标识

自2018年开始,确切地说是自2017年开始,我国交通部门终于出台了全新规定:只要通过年检,就可以取消环保标志的粘贴。

2.取消强制保险标识

从今年开始在北京试点实施,北京车辆可以取消粘贴强制保险标志,改成电子保单。未来,全国估计很快跟进,大面积取消保险标志。

3.取消喷字和反光条

自2018年的1月1日开始,皮卡车也取消喷字以及不用再贴反光条。

不同类型的车辆,年检时间规定也是不同的:

1. 非营运的小轿车等车辆:新车6年内免检,此后每年年检一次,具体时间可参考行驶证上登记的月份。

2. 车龄15年以上的非营运的小轿车等车辆:每半年年检一次。

3. 营运载客车辆:每年年检一次。

4. 车龄15年以上的营运载客车辆:半年年检一次。

5. 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载货汽车:车龄10年内,每年年检一次;车龄10上的,半年年检一次。

6. 车辆年检的具体时间,可参考行驶证上等级的月份,当月年检,不要超时

参考资料来源:吴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安交管部门深化“放管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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