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2号
2、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出入境接待厅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一楼西侧)
3、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出入境接待厅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11号(国展中心北门路北)
4、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厅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后宰门51号(省妇幼保健院东侧)
扩展资料: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