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条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含)以上。
2、办理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并按下列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要件:本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2、提取金额: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所有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注:A、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登陆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至银行网点办理。
B、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C、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密码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办理。
D、提取职工为外籍人员的,提供护照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取职工为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E、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条件
1、购买本市(包括江阴、宜兴,下同)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
2、购买本市存量房或异地自住住房
3、拆迁购买安置房
4、购买军转房
2、办理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供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提取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本市(包括江阴、宜兴,下同)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
(1)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经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
(2)提取金额:产权建立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开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且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支付的房屋总价。
2、购买本市存量住房或异地自住住房:
(1)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提取金额: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且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支付的房屋总价。
3、拆迁购买安置房:
(1)本人名下拆迁所购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购房发票原件,或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结算清单原件。
(2)提取金额:产权建立日期或结算清单开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且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支付的房屋总价。
4、购买军转房:
(1)本人与部队签订的购房协议原件及付款收据原件。
(2)提取金额:产权建立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开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注: A、除购买本市(包括江阴、宜兴)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本地存量房,可至银行网点办理提取,其余提取类型请至中心各营业大厅办理提取手续。
B、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已领取不动产权证的产权人,可登陆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
C、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D、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密码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办理。
E、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F、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条款中规定的资料外,另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G、提取职工为外籍人员的,提供护照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取职工为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H、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1、要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已经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已经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4、已经出国、出境定居的;
5、配偶一方如果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还需要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