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上升到“决定性”。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此后,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删去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定语。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可以看出,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逐步增强。这些重要论断为此次《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思想和理论上作了准备。虽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性不断凸显,但一些行政部门不断扩权、行政审批过多过长、对微观经济直接干预过多等,在很大程度上压抑了市场成长空间,导致信号失真、资源错配和效率不高,并造成政府该管的事没有管好。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化程度,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另一方面,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这是因为,市场因其天然缺陷,存在着失灵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容易导致垄断或不完全竞争,使其并不总是产生最有效的结果;二是市场行为的外部性可能产生负面的外溢效果;三是市场机制不能保证公共物品的供给;四是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或不对称性容易导致经济中的不确定性;五是区域发展不协调。正是因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存在着缺陷,才凸显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作用的不可替代性。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的: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
总的来说,要让全面深化改革不偏离正确轨道,既需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离不开强有力政府作后盾。两者之间是矛盾统一体,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其一:全靠市场自发调节会导致市场失灵,需通过宏观调控这只政府“看得见的手”进行纠偏补充。而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要想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必须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