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谓“公安特警”是一个没有标准的、定义不准确的警种。
公安特警主要包括一下分类:1.公安所称的"突击队"。他们才是我们所意识中的传统意义上的"特警",公安系统的突击队不同于特种部队,公安特警仅仅是警察。
2.公安"巡逻特警"。主要职业是平时按公安部门的指挥在街上巡逻,遇到突发事件或接到"110"报警的时候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
3.公安防暴警察。是指专门维持公共活动秩序和强制解散示威人潮的警察部队。
主要职责:1.为公安机关提供武力。
2.参与处置严重犯罪事件。
3.处置重大治安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4.负责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
5.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6.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担负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