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特警主要职能:
1.为公安机关提供武力。
2.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抓捕火力强大的犯罪分子。
3.处置暴乱、骚乱事件,以及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4.负责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
5.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6.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担负的任务。
公安特警为我国公安系统内的一个警种,其不仅包括真正意义上的特警,而且包括防暴警察、武装巡警以及其他公安系统的几乎全部的机动警力。
主要分类:
1."突击队"。即真正意义上的"特警"。主要职能为解救人质、排爆和反恐等。
2.公安"巡特警"。具备较强战斗力的巡逻警察,主要任务是平时按公安部门的指挥在街上持枪巡逻,遇到突发事件或接到"110"报警的时候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如果发现人手和火力不够时,才会考虑请求特警突击队或武警部队的支援。
3.公安防暴警察。是指专门压制暴动、维持公共活动秩序和强制解散示威人潮的警察部队。
扩展资料:
除了公安特警,我国的特警还有:
一、武警特战(勤)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特战队。是专用于对付劫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恐怖活动的精锐部队。武警特勤的装备配置正在进步,且由于其精锐部队的特性,往往使其训练、选拔比较苛刻。其中的猎鹰突击队(SPC)、雪豹突击队等,都是世界著名的特种部队。
二、中国国家级反恐特种部队
中国武警特种警察学院的战斗组织——猎鹰突击队,属于武警特战。为国家级特种部队、我国现公开的最高级别特种部队、全军官特种部队,级别类似于阿尔法部队、三角洲部队,主要承担高风险任务。
包括反劫机、反恐、对付特大暴力犯罪等,也负责保护领导人重要活动中的安全。通常为四个小组:特别紧急、特种作战、特种侦察、特种爆破。特警组位于北京近郊,直接接受武警总部指挥。
香港特警:
一、飞虎队:
香港警察机动部队特别任务连(SDU),俗称“飞虎队”,是隶属于香港警察的一支同时具备反恐特种部队、特警队功能和性质的反恐力量。
主要职责为处理高危险性的罪案、拯救人质、反恐、要员保护、侦测、搜索、执行水底及水面(包括水底搜索、跟踪、搜证及潜水拯救等)、空中及特别行动并且于灾难中提供紧急医疗服务等。
特别任务连于成立时即被设定为以特种部队的模式运作,为世界上极少数具备特种部队和特警队水平及功能的武装力量。而且在全世界特警队中赫赫有名,为警务处的王牌之一,也是亚洲知名反恐特种部队、世界顶级特警队之一。
二、反恐特勤队:
反恐特勤队(CTRU)于2009年7月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行动科反恐怖活动及内部保安组,是准军事化特警队。
主要责任为执行警务处的反恐策略(“防御、保护、戒备、追查及复原”)、反恐巡逻潜在恐怖袭击威胁的建筑物及地点、处理恐怖袭击,并且在香港面对高度恐怖袭击威胁时,负责处理爆炸品、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及辐射核武器等危险品事故,及负责当中的押运任务。
反恐特勤队乃警务处继特别任务连及机场特警组后,具备反恐能力的第3支特种警察部队,及亚洲第一支警察反恐巡逻部队。
台湾特警:
霹雳小组是台湾的特警队,作用类似于SWAT。1985年首先于石牌路保一总队成立特勤小队,1987年下半年度因应任务需求扩编为特勤分队,1989年再扩编为现今特勤中队的编制分布于全台湾。由于勤务以“霹雳”为代号,所以通称为霹雳小组,是台湾第一支拥有先进武器与专业战术的警察特种部队。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