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户籍人员申请普通护照须知
申请对象
(一)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
(二)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三)深圳户籍居民的未满16周岁子女且该子女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四)在我市就业并已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人员的未满16周岁子女且该子女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五)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未满16周岁子女且该子女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六)60周岁(含)以上非深圳户籍老人且该老人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以上申请对象均不属于外省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详情可以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