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办理护照;
办护照流程:
1)领取申请表: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领取;
2)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3)领取证件
取证可由本人领取或通过邮政局速递,按照《取证回执单》上的日期领取证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持《取证回执单》,交费后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后领取。制作完毕的证件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4)取证程序:
1、凭《取证回执》到收费台交费;
2、凭交费收据到领证台领取证件;
3、领取证件时,请仔细核对护照内容,避免发生差错;
为减少往返次数,一次办结护照申请,建议采用邮政速递业务。愿意速递的人员,请在办结申请手续后,持《取证回执单》到邮政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邮政速递手续,护照邮寄费用直接交邮局柜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