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是不能办理的,不过可以去市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护照。
公安局出入境规定,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市民(现役军人除外)办理出入境证件时,不需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只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照片(也可现场采集)即可。只有在凭户口簿证明监护关系这一情况时,才需要市民出具户口簿。
办理流程
1、完整填写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表双面打印,照片规格:40×30毫米);
2、并提交《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户口簿;军人交验身份证件;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并提交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缴费
6、领取证件:
申请人持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获得的材料于规定办理时限内前往出入境接待中心及各区市县出入境办证点领取护照。
提示:需要出示《因私出境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和缴费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