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图,天津积分落户本科学历可以加40分。
技师如果符合以下要求可以也加40分。
1、职称证明:
视本人情况提交以下职称证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评审或认定方式取得,由省、部级人力资源(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水平证书;
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对应中级职称;
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职称的,提供加盖单位人力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职称、执业资格的,提供加盖单位人力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考试资格审核表复印件。
国家已经公布取消的国家职业资格不再计算积分。
2、职业技能水平证书:
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核通过的,直接予以确认;
由中央部委、行业协会等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坐落我市辖区范围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考核通过,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履行备案手续的,予以确认;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其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予以认可,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复核,成绩合格的予以确认;
由其他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其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予以认可,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复核,成绩合格的予以确认(省市间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除外)。
国家已经公布取消的国家职业资格不再计算积分。
资料来源《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人社局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