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学的历史沿革

2020-04-29 综合 191阅读

中国的警政教育,追溯其源,始于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创立之京师警务学堂,历经政权变换与时间递擅,先后改制为:高等巡警学堂、内务部警察学校、警察传习所、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
1936年,国民政府为统一全国警官教育,合并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及浙江省警官学校,于同年9月1日成立中央警官学校。校址设于南京马群镇,办理二年制及三年制正科教育。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展开,学校随国府西迁重庆,校址设于重庆南岸之弹子石。除正科教育外,增设特种警察训练班及特科警官训练班。
为培养各省独当一面之高级警政干部,复于1944年1月成立警政高等研究班;为储备收复台湾后之警察干部人才,又于同年9月举办台湾警察干部讲习班;并先后甄选品学兼优之各期毕业生赴美国留学深造。
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结束,学校迁还南京,校址设于南京光华门外。为配因应建警需要,扩大办理军官转警训练与各种专业训练。除南京外,并在西安、广州、迪化、重庆、北平、沈阳等地设立六个分校,及上海、台湾两个警官班。包括南京总校、各分校、各警官班在内,在校学员生达一万二千余人。
1949年,政府军在国共内战中失利,学校先迁广州,再迁重庆,辗转来台。原设于台北市之台湾警官训练班予以归并接训。因政府机构一再紧缩,1950年1月,奉令停办,但仍保留台湾警官训练班,继续调训现职警官。
1954年5月奉准在台复校,继续办理正科教育。至1957年经内政、教育两部核准,正科教育增设四年制大学部,初设行政警察、刑事警察两学系,嗣陆续增设公共安全、犯罪防治、户政、消防、交通、及外事警察、役政、行政管理、资讯管理、国境警察、水上警察、鉴识科学、法律等学系。1970年创办警政研究所设硕士班。1974年起招收女生。除办理研究所及正科教育外,并举办在职警察人员升职与专业讲习班。为促进国际友谊与合作,除接受外籍学生来校留学,并与外国大学合作,交换师资与学生,举办学术研讨会,积极参加国际警察学术组织与活动。
1995年12月12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并于12月20日“总统”明令公布,正式更名为“中央警察大学”。
(1936年~1937年):中央警官学校始创立,位于南京马群镇。
(1937年~1945年):抗战爆发,西迁重庆南岸弹子石。
(1945年~1949年):抗战胜利,复迁南京。
(1950年~1950年):随国民政府拨迁来台,与台湾警官训练班合并接训学生。
(1950年~1954年):因政府机构紧缩,停止招生。
(1954年~1977年):于台北市广州街复校,位址为现今台北市立龙山国民中学处。
(1977年~ ):因广州街校舍过于老旧,不堪使用,遂于桃园县龟山乡大岗村顶湖建立新校舍,即为今日之位址。因民国八十一年十月桃园县政府召开“配合中央警官学校扩大建校及大岗国中迁校说明会”决议将大岗国中迁移,取得大岗国中原本之校地,即为现在学校操场及综合警技馆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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