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代课教师工作十年就给予转正

2020-10-07 教育 1978阅读

没有这样的规定,当然也就没有工作十年转正的说法。

分析如下:

1、代课教师,是指在学校中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1984年底以前他们被称为民办教师,在此前从教的临时教师基本被转正或清退,1985年在全国一刀切不允许再出现民办教师。

2、代课教师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代课教师是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状况下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3、对于还在岗的代课人员,则要按“以人为本、政府统筹、坚持标准、有进有出、积极稳妥、标本兼治”的思路解决。

地方政府将在岗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与择优录取、辞退补偿、纳入社保等措施统筹考虑,“特别是要允许那些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素质较好、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代课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择优进入到教师队伍。

4、正常的流程是教育局或者学校招收编制老师,应聘者持有教师资格证,通过考试后入编,才能正式成为人民教师。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扩展资料

教师有无编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编制可以调动,有相应的职称工资并可以晋升,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2、无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即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俗称代课老师),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非在编有职称也常无法聘任)。退休后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

在私立学校中,因学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帮其工作人员缴交社保,所以退休后一般享受社保待遇。在公办学校中的临聘人员,因为财政困难等原因,一般不帮其缴交社保或者只缴交部分如工伤保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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