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的,开除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因此,对于违反计生政策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处分。(不同的城市规定不同)
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规定,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14省份进一步明确了给予开除处分的情形。
这14省份是:贵州、云南、湖北、宁夏、广西、福建、江西、陕西、山西、海南、湖南、辽宁、浙江、广东。
其中,有5省份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超生直接开除。分别是:贵州、云南、湖北、宁夏、广西。
福建省、江西省、陕西省、山西省等省则区分违法生育的情形和情节,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针对情节严重的,才予以开除处分。
事实上,全国各地均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方面有严格要求,在职公职人员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通报和查处的并非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