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才有资格申请来港: (1)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 (2)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的净资产; (3)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 把不少于港币1000万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存款证投资除外,这类投资必须在申请获入境原则批准后的六个月内作出); (4)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纪录;以及 (5)能够证明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获准投资资产类别所带来的收益 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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