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残疾证丢失补办
直接去发证部门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现役军人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请你持退伍证、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材料或者原始医疗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了解有关政策。
也就是伤残军人证照片钢印和下面印章所刻的部门去
你的证丢了就直接去原部队所属后勤部卫生处。
提供的材料是:
1、本人户口薄、身份证;
2、退伍证;
3、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
4、一寸的近期免冠彩照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