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提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主要有三个阶段:
阶段一:撤销取缔小煤窑、小矿口。由较有实力的中大型煤炭企业收购兼并重组。生产方面实施综合采掘的硬性规定。
阶段二:各中型煤炭企业实行综采、三防、回填、绿化的方式加以控制准入门槛。并积极推行联合、兼并手段,实现集约化、科学化经营和开采。
阶段三:也就是目前的试点阶段。是各个私营煤炭企业或矿主。将来必须通过严控生产能力、销售量、环评标准等手段严格控制其生产经营。主要目的在于实现最终煤炭生产由国有煤炭企业控股、实现煤炭电力产销市场平衡发展。
之所以要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主要原因有:
1.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同时也是我国主要动力能源。兼并重组可以有效加强国家的监查控管,避免资源浪费。
2.可以有效控制和减少煤炭开采生产带来的严重的环境问题。
3.可以实现区域经济、煤炭经济的利润最大化。
4.兼并重组后,煤炭生产企业生产手段更加正规,安全措施更加完备,可以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可以有效平衡煤炭生产地区日益严重的发展不平衡、资源利用不平衡、收入水平不平衡等社会民生问题。
以上回答是我自己写的,比较费劲。如有遗漏、不足、错误之处望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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