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非法种植五百株以上罂粟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扩展资料: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犯罪构成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毒品原植物,是指用来提炼、加工鸦片、吗啡、海洛因等麻醉药品的原植物,它既可作为制造医用麻醉药品的原料,又可以制造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原料。
为了保证制造医用麻醉药品的需要,又要防止被毒品犯罪分子利用来制造毒品,国家对这些植物的种植实行严格的管制,严禁非法私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批准,或经国家批准但违反指令计划而超量种植,都是非法的。在我国,毒品原植物主要是指罂粟和大麻;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数量较大的毒品原植物的行为。种植是指播种、插苗、移栽、施肥、灌溉、除草、收获等一系列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即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531条规定:数量较大是指种植罂粟500株以上;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故意种植;
综上所述,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就构成犯罪。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