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非法种植五百株以上罂粟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扩展资料:
种植毒品原植物要数量上达到较大的程度才会构成犯罪,并且公安机关会根据种植的数目进行处理。关于种植数量较大的规定,按照法律,数量较大的定义为种植了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罂粟就可以称为数量较大,除此种植罂粟之外,对于其他毒品原植物,则按照相关的一定比例来进行判断。
一般情况下来讲,250株大麻则等于500株鸦片,1500株大麻等于3000株鸦片,种植大麻数量较大的就按照250株以上1500株以下为标准。每个地方的具体标准是不一样的,主要还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认是否适合本地的标准。
公安机关在铲除所种的毒品原植物之后,行为人依旧再次种植的情况,指的是当事人种植了毒品原植物,但是公安机关将其种植的毒品原植物进行强制铲除之后,当事人又再度进行种植的行为,这种行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就会构成犯罪了。
但是如果再次种植的时候数量非常的小,也可以不按照犯罪处理。如果构成了犯罪,只会根据当下的毒品原植物数量来处理,以往当事人所种植的数量并不会叠加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