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票退票根据其退票时间的不同,扣除的费用也是不同的,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其他时间退票费如下核收: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算,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算,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算。
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改签(含变更到站)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一律按票面票价20%核收退票费。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九条 因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分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能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参考资料来源:12306——退票费收费项目及标准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