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的职责调整

2020-09-28 时事 116阅读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省卫生厅。
(四)增加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参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职责。
(五)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
(六)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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