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尚未出台,按以往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合肥市的经商证明或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务工证明(均要求1年及以上)、暂住证(暂住1年及以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统一到暂住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定点学校就读。
请您结合上述政策,向务工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咨询。
具体携带手续可咨询该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