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免费托运的。化妆品和充电宝需满足规定。
一、免费行李额:
1、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旅客40KG(88磅),公务舱旅客30KG(66磅),经济舱旅客20KG(44磅)。
2、持国内航班婴儿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10KG(22磅)。
3、国航白金卡旅客在乘坐山航实际运营航班时,在原有舱位免费行李额基础上增加30KG(66磅)免费行李额。
4、国航金卡旅客在乘坐山航实际运营航班时,在原有舱位免费行李额基础上增加20KG(44磅)免费行李额。
5、国航银卡旅客在乘坐山航实际运营航班时,在原有舱位免费行李额基础上增加20KG(44磅)免费行李额。
二、充电宝的规定如下:
1、标识全面清晰,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
2、当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
三、化妆品的规定如下:
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
扩展资料:
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山航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并经山航同意,方可接收运输:
1、精密仪器、电器类物品。
2、猎枪、体育运动用枪支和子弹。
3、超标体育运动用品及乐器。
4、小动物、导盲犬、助听犬。
5、机要文件、外交信袋、山航无人押运公邮。
6、旅客旅行途中使用的电动轮椅。
7、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例如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8、干冰、液态饮品、含酒精类的化妆品等。
9、限制运输的其它危险物品。
参考资料: